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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岗位职责(2013年)
日期:2013-04-1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计划财务处岗位职责(2013年)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各项财政法规,加强财务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学院的财务工作,促进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计划财务处岗位设置

    处长:刘景玉

    总会计师:刘晓婷

    财务科副科长:孙涛

    科员:陈秀梅、贺耀祖、杨、司雯、张智媛(助勤)、马桂萍(外聘)

    龙首校区财务人员:李文玲、王

    临潼校区财务人员:陈艳玲(科级)、张双伟

    资产管理科副科长:黄凯

    科员:张莉华

    二.计划财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学院的各项规定。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计划财务处工作。

    (二)按照计财处工作职责主持计划财务处日常工作,负责处室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年终工作总结,负责本处安全保卫工作及财务人员的任免、工作分工及思想政治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院财会及资产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和考核,加强队伍建设。

    (四)熟悉和掌握有关财经和资产管理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维护学院利益。

    (五)负责全院各级的会计核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对全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实行监督。

    (六)负责组织制定与修订切合本院实际的财务、资产管理办法和内部管理制度。

    (七)组织审查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报告及各项财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八)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报告学院经费、财务管理情况。负责预算调整和追加,监督事业经费的合理开支,当好院领导的参谋。

    (九)负责学院新校区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及资金的筹措工作。积极做好学院资金的依法多渠道的筹集工作。

    (十)负责全院税务、物价收费年检,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对学院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资产管理等资料的稽查工作。

    (十二)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计划财务处业务方面各项工作。

    (二)协助处长组织财务人员认真执行《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三)建立健全学院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遵守会计规则,正确实施核算。

    (四)加强学院预算管理,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学院大宗物资招、投标活动,参与学院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六)检查学院基建、大修、更新改造的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七)负责基建账户的审核工作。

    (八)协助处长做好学院内部各部门协调工作。

    (九)协助处长做好上级部门对财务的各项审计工作。

    (十)审核学院报表、帐目内容的真实性、数字的准确性。

    (十一)关注处室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完成。注意发挥他们的特长,团结协作,圆满完成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财政法规。认真学习财会专业知识和学院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不断熟悉并精通财务业务。在处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财务科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财务人员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组织指导科室各岗位的工作,定期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及时向处领导报告工作。

    (四)建立健全学院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遵守会计规则,正确实施核算。

    (五)按时编制学院各项报表及财务预、决算报告,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及财务报表、决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起草院内预算分配方案,经学院批准后下达各部门经费预算指标。检查督促预算指标的执行和完成,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及时向处领导汇报。

    (七)负责会计业务稽核工作。审核各账户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规)性;审核原始凭证填写的规范程度;审核原始凭证印鉴完备性和报销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符合规定。审核会计业务科目设置、帐务处理的正确性、合法性及各种相关法律、制度、标准执行情况,对不符合法律制度及学院规定要求的业务提出纠正或处理意见,并及时向处领导汇报。

    (八)负责基建专户的核算。

    (九)负责学院职工工资的上报审批、记账等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的编报。负责职工公积金、养老金核算工作。

    (十)负责职工津补贴的做盘上报工作。负责个人所得税及房租收入等其他税费的计算、上报工作。负责编报预算外收入月份用款计划。

    (十一)负责财务科安全防范工作,负责财务科财务软件数据维护管理工作,月末及时结转余额,做好每月记账、结帐工作。

    (十二)负责财务人员考勤工作,制订月份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月份及年度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会计岗位职责(一)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财政法规。认真学习财会专业知识和学院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不断熟悉并精通财务业务。

    (二)负责学院职工现金、津补贴及公务卡等经济业务的审核报销,认真编制记账凭证。做到数字真实、摘要准确、科目使用正确。

    (三)负责院本部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四)负责临时工业务的核算。

    (五)粘贴、整理填制的凭证。

    (六)负责账面每日现金库存量不超库存限额。

    (七)协助编报预、决算报表。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会计岗位职责(二)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财政法规。认真学习财会专业知识和学院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不断熟悉并精通财务业务。

    (二)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审核、帐务处理工作。认真编制记账凭证。做到数字真实、摘要准确、科目使用正确。

    (三)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核算工作。

    (四)粘贴、整理填制的凭证。

    (五)负责学院固定资产购置建帐、调拨、报废的帐务处理及固定资产卡片保管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每月至少一次与资产管理科核对固定资产,保证帐、卡、物相符。

    (六)负责空白支票的保管工作。保管院本部支票和各种有价证券。对票据的购买、领用要按照顺序建立台帐,认真登记。支票作废时,应连同存根及时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会计岗位职责(三)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财政法规。认真学习财会专业知识和学院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不断熟悉并精通财务业务.

    (二)负责学院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明细帐、总帐、科目余额表等的打印、装订。

    (三)负责记账凭证的整理装订、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在保管期内的财务档案认真保管,对按规定已到保存期的,及时送交档案室保管,并按规定填写移交清册,办理归档手续。

    (四)负责济困专户的核算。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会计岗位职责(四)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财政法规。认真学习财会专业知识和学院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不断熟悉并精通财务业务。

    (二)负责学院学生各项缴费工作及助学贷款工作。核对POS刷卡机回单,及时记账并整理粘贴凭证、票据。每月末将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三)负责房租核算工作。

    (四)办理学院毕业生清费离校手续。

    (五)负责学生医保核算工作。

    (六)负责学院收费许可证的审验换发保管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文件收发等内勤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会计岗位职责(五)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财政法规。认真学习财会专业知识和学院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不断熟悉并精通财务业务。

    (二)负责编报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

    (三)负责收费票据的领购、保管、审验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积金审批、管理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出纳岗位职责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财政法规。认真学习财会专业知识和学院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不断熟悉并精通所管业务。

    (二)按有关规定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结算办法》,办理院本部现金银行结算业务。

    (三)负责现金、银行日记帐的核对,做到日清月结,保证现金帐实相符。保证银行存款帐帐相符,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四)负责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库存现金不超银行核定库存限额,无超支现象。不准坐支现金,不准白条抵库,更不准私自挪用库存现金。

    (五)整理、粘贴现金、银行记账凭证,加盖戳记。

    (六)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龙首、临潼校区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龙首、临潼校区设财务报销点,属学院计划财务处派出机构,财务人员归口计划财务处管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学习财会专业知识和学院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不断熟悉并精通所管业务。(会计、出纳)

    (二)负责本校区经济业务审核报销帐务处理工作。认真编制记账凭证。做到数字真实、摘要准确、科目使用正确。(会计)

    (三)负责龙首临潼校区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会计)

    (四)龙首校区每周至少一次到院本部报帐。临潼校区每月初报送上月已受理完的凭证。两校区应将当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做账,以便真实、全面反映学院当月财务状况。(会计)

    (五)负责代收代缴学费及收费票据整理装订。(会计、出纳)

    (六)负责记账凭证整理、粘贴。(会计、出纳)

    (七)按有关规定和《银行结算办法》,办理银行结算和现金收付款业务。(出纳)

    (八)保管校区库存现金、支票和各种有价证券。对票据的购买、领用要按照顺序建立台帐,认真登记。支票作废时,应连同存根及时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会计、出纳)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会计、出纳)

    十二.资产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建全我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在处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资产管理科的各项工作。

    (二)了解学院发展规划,对国有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并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负责编制全院年度设备购置计划和物资采购预算的上报工作。负责设备购置预算指标的执行和完成,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及时向处领导汇报。

    (四)负责有关政府采购和院内自主采购项目的组织、调研和实施工作。

    (五)负责全院资产清查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资产清查,保证账实相符。

    (六)负责科室人员考勤工作,制订月份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月份及年度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 资产管理科科员岗位职责

    (一)了解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国有资产的法规、政策,和学院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不断熟悉并精通固定资产管理业务。

    (二)协助科长安排政府采购和校内自主采购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负责办理全院固定资产的登记、建帐、建卡工作,每月至少一次与财务科核对固定资产,保证帐、卡、物相符。

    (四)负责全院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所用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鉴定维护、监督检查、报损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院国有资产的年度清查工作和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数据工作。

    (六)负责管理、协调学院二级固定资产兼管人员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工作,并发扬团结协作精神,按时高质量完成处室工作。工作中如出现差错,谁的责任谁承担。财务人员的工作岗位每三年定期轮换。

    本规定自二O一三年三月三日起执行,原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职责分工停止执行,如学院有新文件规定的按新文件执行。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三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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