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接财政局通知,应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发行金融IC卡的要求,截止2014年底,我国的磁条卡将退出市场,全部使用带有芯片的IC卡。财政统发工资的各单位要统一办理IC工资卡。按照代理银行的工作进展,工行南大街支行已经为我院代发工资人员集中办理了IC工资卡。请各部门于5月31日之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本部门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收齐交财务科。
身份证复印件交一张,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本人同意授权孙涛代理办理理财金卡(签名)”
招行换卡时间另行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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