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申报2020年部门业务经费支出
预算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为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效率,促进学院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保障学院可持续发展,根据西安市财政局、教育局有关工作要求,请各院部、处室根据部门工作实际提报本部门2020年业务经费支出预算。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只申报部门业务经费,部门办公经费按照定额下达。
二、部门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正常办公及学生日常活动。
1.部门办公经费定额标准:按照2019年11月底各部门在册在岗人数以及学生实际人数(不含跟班实习)计算包干使用,增人不增,减人不减。部门人数以人事部门提供为准,学生人数以学生处提供为准。
2.按照[市财函【2019】(2204)号]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测算我院2020年部门办公经费标准为:部门在岗正式职工不足10人(含)的,每人5000元/人年,10-20人(含)的部分,每人4500元/人年,20-50人(含)的部分,每人4000元/人年,超过50人的部分,每人3000元/人年;外聘职工每人2000元/人年;在册学生每生10元/生年。
3.学生专项活动费每生30元/生年,国际交通学院每生60元/生年。
以上费用不需部门上报由计划财务处按照标准及人员数下达)
三、业务经费包括部门管理的业务经费和部门发生的业务经费。
1.部门管理的业务经费:指部门归口管理的全院性发生的费用:如人事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特许费;教科研处管理的科研经费;教务处管理的精品资源课经费;人事处管理的教师学历进修经费;教师发展中心管理的教师培训经费等。
2.部门发生的业务经费:指部门在完成基础任务同时完成其他单项任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各二级学院发生的技能大赛经费,学生部门发生的学生单项活动经费,后勤部门发生的车辆使用费等各部门完成单项任务所需经费。
3.各二级学院顶岗实习、校外实习费用由教务处统一核算,各二级学院不需上报;按照学院规定发生的课时津贴、绩效工资、加班费、班主任辅导员津贴等人员费用以及日常发生的水电气费用各部门不需上报;按照财政预算定额标准下达的离退休特需费、活动费等不需上报。
4.各部门上报业务经费要本着厉行节约、减少浪费的原则,结合2020年将要开展业务进行申报,所有业务经费应报尽报,上报时充分考虑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上报的业务经费要有详细的内容说明及计算依据。
四、申报经费支出经学院党委会通过后下达,原则上不作调整,未申报及未批复的申报项目2020年不能执行。
五、报送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
2.纸质申报表一份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交计划财务处财务科,电子文档发送至财务科邮箱(cwk@xatzy.edu.cn),文件名请以部门名称为标题,如:计划财务处 2020年部门业务经费申报表。
3.通知具体内容及附件下载地址:见财务处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联系人:孙涛;联系电话82150299。
附件: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部门业务经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