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自查报告
按照西安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市财函[2021]186号),我院结合市财政局对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清查我院自查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至3月01日,指定专人督促实施,现将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自查结果如下: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未发现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存在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门槛”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没有发现影响“公平、公正、公开”采购原则的情况。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收取供应商费用入库等行为,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实施政府采购项目。
二、长效机制
政府采购是学院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源头治理腐败的有效手段。学院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建立“阳光采购”内控机制,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加强评标的现场监督,细化和规范评标内容,构成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学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修订)》、《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施非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业务学习,促进阳光采购常态化。
以上清查结果在我院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