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文件 · 正文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出差乘坐高铁报销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3-05-3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出差乘坐高铁报销问题的通知

市财函[2013]157号

 

市级各部门(单位):

    随着我国高速铁路列车相继开通,参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乘坐高铁(G字头)列车座位等级和报销问题通知如下:

    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可以乘坐高铁列车。市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含随行一人)可以乘坐商务座,并按照商务座车票报销;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一等座,并按照一等座车票报销;处级及以下人员可以乘坐二等座,并按照二等座车票报销。

 

            西安市财政局

2013年3月21日

上一条: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须知
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 版权所有